夫妇之间债务的分担,要看债务性质与用途。
下面是简要说明:若债务由夫妻共同签字或事后一方承认,或者为家庭日常起居所需借债,就属共同负担;但若债务是一方单方面为超额日常开销而背负,除非债权人能证明此款用于夫妻共用,不然不算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